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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民族音樂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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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專班

簡  介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民族音樂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成立於九十二學年度,由鄭德淵教授規劃並兼任所長,於九十七學年度由蔡宗德教授擔任第二任所長,民國一百零五學年度由翁志文教授擔任第五任所長,目前由胡敏德教授擔任所長。 國內多年來在許多相關音樂系所的努力下,已培養出非常多的音樂人才,數十年來分別在社會的各個階層貢獻心力,從學校的教師、社會的音樂教師、或文化機構的公務人員、樂團的樂手等等 。近年來由於民族音樂的理論逐漸發展,社會各界要求的學識與學位水準逐漸提高,在每年國內 能提供修讀碩士學位的員額不足下,本所經教育部核准成立在職進修班,提供了一個補充民族音樂知識與提昇學位的管道,成立以來受到音樂界中青年教師、樂團團員的歡迎,紛紛前來報考本所,希望獲得充電的機會。
發展重點 在現今西化、現代化的社會,西樂或國樂的美學觀已呈多元,本所藉由民族音樂學理論---以文化 的角度來審視本民族以及世界各民族,包括過去的、現在的音樂。目前以民族音樂學相關領域為 主要研究方向,其中尤以宗教音樂、台灣原住民音樂、台灣傳統音樂、國樂發展史等研究領域為 主軸,使其能有更豐富、更宏觀的音樂能力回到其工作崗位或面臨新的社會環境,落實在職專班實務應用之能力。

 

組別(113學年度起適用)

以「民族音樂應用與藝術長照發展」單一組別為主軸
發展動向係研修將民族音樂與多元動靜藝術應用於高齡場域,探討並掌握藝術在長照體系及高齡社區的輔助療能,通過課室學習、場域體驗、工作坊研習,以民族音樂為基底,輔以表演與視覺藝術協力推展藝術長照及懷舊輔療等照顧模式,促進藝術應用於高齡社會的文化動能與產業創新。

一、本所在職進修班之畢業最低學分為36學分,包括:
1.專業課程30學分,含:
(1)共同必修四門(12學分):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民族音樂學概論、音樂藝術長照理論與實踐、藝術長照跨域應用與合作。
(2)選修六門(18學分)
2.碩士論文(6學分)
二、為補足醫療民族音樂學組學生其先備知識之不足,設定零學分參與工作坊及論壇:  
    1.參加藝術長照相關學術研討會或論壇 2 場以上(至少 8 小時)並至少發表論文 1 篇(得為 2 位作者之聯合發表) 或擔任主講 2 次。 
    2.參加藝術長照相關工作坊 3 場以上(至少 8 小時) 。
    3.進入長照場域之藝術帶領或輔助活動 4 場以上(至少 8 小時) 。
三、本所學生碩士論文或技術報告必須以本所規定之格式撰寫。 
四、本所研究生需參加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課程,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時數證明,方可提學位考試。